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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发布时间:2018-04-28 23:42:39    来源:金华火腿价格    评论:0 点击: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和“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延军先生及其他全体股东施延助、施文、施雄飚、薛长煌、王伟胜、韦国忠、胡岿、吴月肖、夏璠林、夏红阳、张约爱、王蔚婷、王启辉、李发新、肖国建、严小青、吴雪松、方张财、孙淑军、施国元、陈顺通、陈选席、夏飞、陈红、项旭能、朱美丹、陈君子、蒋建聪、吴秋旗、杭州恒祥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创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承诺外,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施延军、薛长煌、施延助、王伟胜、吴月肖、王蔚婷、吴秋旗、吴雪松、胡岿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0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金字火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82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1,8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7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1,480万股,发行价格为34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0]387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金字火腿”,股票代码“00251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48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12月3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12月3日

  3、股票简称:金字火腿

  4、股票代码:002515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35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85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延军先生及其他全体股东施延助、施文、施雄飚、薛长煌、王伟胜、韦国忠、胡岿、吴月肖、夏璠林、夏红阳、张约爱、王蔚婷、王启辉、李发新、肖国建、严小青、吴雪松、方张财、孙淑军、施国元、陈顺通、陈选席、夏飞、陈红、项旭能、朱美丹、陈君子、蒋建聪、吴秋旗、杭州恒祥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创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承诺外,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施延军、薛长煌、施延助、王伟胜、吴月肖、王蔚婷、吴秋旗、吴雪松、胡岿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48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文名称: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JINZI HAM CO.,LTD.

  2、注册资本:7,35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施延军

  4、成立日期:1994年11月15日

  整体变更日期:2008年2月15日

  5、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

  6、邮政编码:321016

  7、董事会秘书:王蔚婷

  8、电话号码:0579-82262717

  传真号码:0579-82261997

  9、发行人电子信箱:

  10、公司网址:

  11、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火腿及火腿系列产品、腌腊制品、酱腌菜、肉类罐头、调味品(火腿系列);批零:定型包装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7月24日);农副产品批零;出口本企业自产的产品。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前置许可证及专项审批的凭相关有效证件经营。

  12、主营业务:金华火腿、火腿制品等发酵肉制品及各类低温肉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13、所属行业:食品加工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施延军先生,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37.02%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7.70%。施延军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施延军,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70219640712XXXX。经济师,第二届中国肉、禽、水制品专家委员会专家,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1994年创办金华市火腿有限公司并于1994年至2001年任金华市火腿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至2007年任金华市火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至今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简介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延军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金字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延军先生持有金字投资有限公司70.59%的股份,通过金字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浙江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56.47%的股份。

  (1)金字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4月6日

  注册资本:6,800万元

  实收资本:6,800万元

  工商登记号:330701000008204

  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毛英芬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有效期至2012年8月2日)。

  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

  (2)浙江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5月20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工商登记号:330701000001510

  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地址:金华市兰溪街881号223-228室

  法定代表人:宋衍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建材销售(凡涉及许可证和专项审批的凭证件经营)。

  浙江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29,620户。

  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数量为1,85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37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4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2、发行价格为:34.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5.3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49.2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37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28,342万股,认购倍数为76.6倍,最终获配家数为4家。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1,48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5752565819%,超额认购倍数为174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及网下配售均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62,900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费用共计4,550.8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每股发行费用2.46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58,349.1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1月26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0]370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52元(按2010年9月30日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人每股收益:0.52元/股(以公司200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1-9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年1-9月、7-9月和2009年1-9月、7-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0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金华火腿、火腿制品等发酵肉制品及各类低温肉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在发酵肉制品领域做大做强。2010年1-9月,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867.82万元、3,517.52万元、3,397.93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0.39%、30.53%、29.21%。2010年1-9月,公司净利润较2009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由于公司销售收入呈现较快增长,同时成本有所降低。公司截至2010年9月末,流动负债较2009年末增长106.18%,主要由于公司2010年以来增加了流动资金贷款。2010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由于公司2010年1-9月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及负债结构合理,偿债能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2010年三季度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11月12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0620

  保荐代表人:龙飞虎、王立武

  项目协办人:朱志远

  项目联系人:周晨、罗颖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国信证券的推荐意见如下:

  国信证券认为金字火腿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金字火腿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国信证券愿意推荐金字火腿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10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

  2、2010年7-9月利润表

  3、2010年1-9月利润表

  4、2010年1-9月现金流量表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日

  资产负债表

  单位名称: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9月30 日   会企01表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 润 表

  单位名称: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会企02表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 润 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单位名称: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会企03表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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