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均属国家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物品。肉类制品携带病原微生物风险极高,且该名旅客未主动申报,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目前海关已对该批猪肉制品实施无害化销毁处理。
(杜潇坤)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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